2021年陜西警官職業學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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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陜西警官職業學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陜西警官職業學院(以下簡稱陜警院)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工作有序進行,切實維護陜警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陜西省教育廳有關政策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參加2021年陜西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并報考陜西警官職業學院的考生。
第三條
2021年春季,陜西警官職業學院實施的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采取高職綜合評價招生模式。
第四條
學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五條
學院全稱:陜西警官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3819,在陜招生代碼:8118,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辦學層次:高職(???,頒發學歷證書的學院名稱:陜西警官職業學院,證書種類: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教育??飘厴I證書,學制:三年。
第六條
陜西警官職業學院是陜西省人民政府舉辦、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由省公安廳主管,省教育廳進行業務指導。主要實施公安、司法類高等職業學歷教育,同時作為全省公安、司法機關重要的培訓基地,承擔相關的培訓任務。
學院圍繞陜西法治工作隊伍建設需要,立足為全省公安、司法系統服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政治立場堅定,具備專業知識和實戰能力,勝任基層公安、司法工作需要的高素質實戰型人才。
第七條
學院對學生實行警務化管理。
第八條
學校注冊地址:陜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態區啟源二路1號。目前,學院學生均在浐灞校區學習生活。
第九條
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29—68756878、68756844(傳真)
地址:西安市啟源二路1號
郵政編碼:710021
學院官網網址:www.sxjgxy.edu.cn
招生信息網網址:zhaosheng.sxjgxy.edu.cn
招生咨詢QQ:1260948707、1430096182
第三章 招生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條
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招生委員會主任由院長擔任,副主任由分管教學工作院領導和分管學生工作院領導擔任,成員由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教師代表、在校生代表和校友代表擔任。學院監察審計處對招生工作實施全面監督。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生處,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從事招生錄取工作。對以陜西警官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院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四章 招生專業、區域和計劃
第十三條
2021年陜西警官職業學院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專業類為公安與司法類,招生專業2個,分別為:法律事務、法律文秘。
因學院招生專業尚未備案,考生正式錄取專業以教育部正式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0年)》為準。
第十四條
2021年陜警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僅在陜西省內開展。
第十五條
學院在陜西省教育廳核準下達的招生計劃總規模之內,根據學院發展規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分科類、分專業招生計劃,報陜西省教育廳審核,并經教育部備案后,及時、規范、準確地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考生資格、測試申請和考核辦法
第十六條
參加陜西警官職業學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參加2021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高考統考)報名或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三校生”單招)報名。
第十七條
考生申請
(一)擬參加陜西警官職業學院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于2021年3月4日至3月5日,登錄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www.sneac.com),查看我院招生章程、招生計劃及“公安與司法類”專業類介紹視頻,做好申請準備。
擬參加陜西警官職業學院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必須于2021年3月6日9∶00至3月10日17∶00,依據本人意愿登錄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www.sneac.com)向陜警院提出入學申請。
(二)申請成功的考生還須于2021年3月6日10:00至3月12日17:00期間,登錄陜西警官職業學院官網(www.sxjgxy.edu.cn)進行綜合評價測試報名。
(三)考生在向學院提出入學申請前,須先登錄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sneea.cn)、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sneac.com)或陜西警官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haosheng.sxjgxy.edu.cn),提前觀看“公安與司法類”專業類介紹視頻,了解法律事務與法律文秘專業。
第十八條
測試考核
已向我院提出入學申請的考生,均須參加學院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職業適應性和職業技能測試。
(一)文化素質測試
擬參加我院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的普通高中畢業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考生不再參加學院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
對不具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三校生”及其他考生,學院依據《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課程標準》對其進行文化素質測試,測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內容為語文。
(二)職業適應性和職業技能測試
參加我院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的所有考生,由學院依據分專業類職業適應性和職業技能測試標準,進行面試與職業素養相結合的測試。
第十九條
測試安排
(一)測試時間及科目
文化素質測試時間:
2021年3月20日9:30—11:00
職業適應性和職業技能測試時間:
2021年3月20日14:00—18:00
(二)測試地點
陜西警官職業學院浐灞校區(西安市浐灞生態區啟源二路1號)
考生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校參加考試。
第二十條
2021年3月26日17∶00前,學院將第一次預錄取考生信息報送省招辦,并在陜警院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
第二十一條
2021年3月28日至4月2日9:00—17:00,被學院第一次預錄取的考生須于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院浐灞校區進行報到注冊。逾期不報到注冊者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第二十二條
第一次預錄取考生報到注冊后,如果我院招生計劃仍有缺額,2021年4月3日9∶00至9日17∶00,學院將在已上報成績庫的本校生源中進行遞補預錄取,并將預錄取考生信息在陜警院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遞補預錄取的考生須未到其他任何高職教育院校辦理報到注冊手續。
第二十三條
被我院遞補預錄取的考生須于2021年4月11日至4月16日9:00—17:00,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院浐灞校區進行報到注冊。逾期不報到注冊者視為自動放棄陜警院錄取資格。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二十四條
招生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二十五條
參加陜西警官職業學院高職分類考試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總分,由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和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成績兩部分構成。
測試滿分為240分。其中,文化素質測試120分,職業適應性和職業技能測試120分。
(一)文化素質測試成績
1.具有完整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考生,其文化素質測試成績由考生高中學業水平成績折算而成。折算標準為:科目成績為A=19分,B=17分,C=14分,D=10分(不含通用技術);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科成績折算后相加的總成績,為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
2.不具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成績不完整的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為參加學院組織測試的成績。
(二)職業適應性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考生的職業適應性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為參加我院組織測試的成績。
考生綜合評價總成績=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成績。
第二十六條
陜西警官職業學院在分類考試綜合評價招生計劃總規模內,根據考生綜合評價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預錄取名單。
若總成績相同,依次比較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職業適應性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總成績低于100分或職業適應性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取。參加我院分類考試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最低淘汰比例為3%。
第二十七條
考生錄取專業遵循考生報考專業志愿順序。
第二十八條
學院招生時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和適應學院警務化管理要求為基本原則。對于高考體檢結果或我院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我院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
第二十九條
凡被我院錄取的新生,須在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入學報到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考生應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院同意逾期不報到的新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十條
考生錄取結果將通過陜警院招生信息網公布。
第七章 收費及獎助學辦法
第三十一條
學院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校內獎助學金、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生活補貼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并完成學業。
第三十二條
根據《陜西警官職業學院學生“創先爭優”工作實施辦法》,學生在校期間可以申請、參評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學院獎學金。
第三十三條
學院學費及住宿費標準按照陜西省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學費:5500元∕學年。依據住宿條件,住宿費在800—1200元/學年之間。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陜西警官職業學院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由學院統一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畢業生電子注冊,頒發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三十五條
學院招生工作以往制度規定若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為準。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陜西警官職業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文章內容轉載自:http://www.93eu.com/show-227-509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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